大家有沒有感覺現在吃飯都不如以前“實惠”了。我們承認隨著經濟條件的發(fā)展,餐廳菜品可適應上漲,但是如果是標出天價,你還能吃嗎?
長期以來,明碼標“天價”,在一些人看來,一不違法,二不違規(guī),不屬于壟斷行業(yè)的市場自發(fā)“天價”行為,應該由消費市場決定,政府不應多過干預,消費者只能逆來順受。餐飲行業(yè)有一定自主定價權,這也無可非議。但是明碼標價,不是宰客的理由,雖然是明碼標價,表面上看是自愿的問題,但實際上是“明碼標宰”。
網友爆料:遭遇天價“雪花牛肉粒”268元只有12粒牛肉,每粒25元。不僅網友們對這一事件看法不一,還有熱心網友趕往了這家餐館,特意拍下了這道“紅蔥頭安州雪花”的菜,這道菜原名應該為“紅蔥頭澳洲雪花牛肉?!?,售價確實標明268元。(1月6日《新文化報》)
對此,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鐘萍介紹,根據市場經濟,商家只要標注明示價格了,也是事先讓消費者知情,了解商品價格,這樣不存在問題。如果不履行告知義務有問題,那涉嫌宰客了。
也是說餐館明碼標價了,不存在任何問題。對于消協有關人員這樣的解釋,人們還是有點想不通。的確,市場經濟,商家的飯菜價格可以隨行市,但是市場經濟既是法制經濟也是道德經濟。一切收費都應依法進行,要有規(guī)矩,要有合法的程序,必須經過物價等有關部門批準,公開收費標準,明碼標價,而不是想買多少賣多少。明碼標“天價”應該通過物價部門批準,否則屬于違反物價政策的違規(guī)行為。
長期以來,明碼標“天價”,在一些人看來,一不違法,二不違規(guī),不屬于壟斷行業(yè)的市場自發(fā)“天價”行為,應該由消費市場決定,政府不應多過干預,消費者只能逆來順受。餐飲行業(yè)有一定自主定價權,這也無可非議。但是明碼標價,不是宰客的理由,雖然是明碼標價,表面上看是自愿的問題,但實際上是“明碼標宰”。雖然目前尚沒有法律對“明碼天價”進行明確規(guī)定,但發(fā)改委2000年發(fā)布的《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(guī)定》,經營者實行明碼標價,應當遵循公開、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,遵守價格法律、法規(guī)。雖然是明碼標價,但仍有價格欺詐的嫌疑。違反了誠信經商原則。
明碼標“天價”也是變相宰客的刀。實際上,“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”,“遵守價格法律、法規(guī)”。是“明碼標價”也要遵守價格法律、法規(guī),自主定價的“自主權“也是在遵守物價政策的基礎之上,本著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,在物價政策許可的范圍之內,在消費者能夠接受的合理范圍前提之下,而不是隨心所欲,漫天要價亂來。我國價格法第七條規(guī)定,“經營者定價,應當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?!钡诎藯l規(guī)定,“經營者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。”可見,商品或服務的價格定價不是隨心所欲的,必須遵循價值規(guī)律要求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,在科學核算成本的基礎上合理確定。顯然,明碼標“天價”違反了價格法關于商品服務定價的基本要求和立法精神。
餐館的價格應該合法合情合理,應該依據物價政策,而且應通過物價部門批準,隨意定價,違法了物價政策,“丑話說在前“也不是漫天要價的理由,明碼標“天價”,實際上不是周瑜打黃蓋——一個愿打一個愿挨,而是“明碼標宰”,無疑是趁“吃”打劫。無論是從維護當地形象,發(fā)展旅游業(yè)經濟的大局考量,還是從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(fā),政府部門都不應該當甩手掌柜,而是進行有效干預,依據有關物價法律,實行“政府指導價”,將明碼標價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之下,對“自主權”進行收編,自主定價權不能隨意擴大和任性亂來。
近年來類似明碼標“天價”宰客的消費事件時有發(fā)生,在公眾中引起極大反響,公眾廣為詬病。這些問題的出現,往往與政府對市場的管理的“放羊”,袖手旁觀,放任自流,不作為有關,明碼標“天價”,是鉆了法律缺失,管理混亂的空子,這是市場管理的一塊短板,必須盡快補齊,政府到了“該出手時出手”的時候了。